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试剂SPD管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试剂SPD管理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UPZBFW-260823
2.配送费上限管控标准
2.1项目服务期内中标服务商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收取相应的SPD服务费,费用严格按照耗材供应金额比例收取;
2.2集采耗材、试剂SPD服务费≤耗材供应金额的2%;
2.3非集采耗材试剂(包括非挂网耗材试剂)SPD服务费≤耗材供应金额的5%。
3.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医用耗材、试剂SPD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信用要求:
(1)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询信用情况,存在以上任意一项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全部运营、技术人员均为服务商正式员工。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受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7@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5.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格式自拟):
(1)不同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成立年份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13室);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13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内蒙古⾃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联 系 人:张⽼师
联系电话:0471-53230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吴根连、乌仁图亚、张晓艳
联系电话:0471-623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