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制剂中心因业务需要,现对原料药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原料药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我院制剂中心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料药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重金属及有害物质、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等项目的检测,以及部分品种的气相色谱法含量测定和水分测定。检测应按照《中国药典》(2025版)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三、采购内容及检测项目明细
本次委托检测项目、涉及品种及预算金额如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涉及品种数量 | 单价 | 合计 | 预算总价 |
1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162 | 150 | 24300 | 99290 |
2 | 农药残留量 | 147 | 370 | 54390 | |
3 |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 43 | 300 | 12900 | |
4 | 黄曲霉毒素 | 11 | 300 | 3300 | |
5 | 赭曲霉毒素A | 1 | 300 | 300 | |
6 | 玉米赤霉烯酮 | 1 | 300 | 300 | |
7 | 气相色谱法检测含量 | 3 | 500 | 1500 | |
8 | 气相色谱法检测水分 | 1 | 500 | 500 | |
9 | 农药残最大残留限量 | 6 | 300 | 1800 |
注:具体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按照《中国药典》(2025版)相关通则及附录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要求:开标当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且相应证书的检测能力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的全部检测项目。
5.供应商应具备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相关检测经验,能够按照《中国药典》(2025版)要求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检测费用、样品接收与处理费用、报告出具费用、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供应商须按检测项目进行分项报价,并可根据各检测品种的预估数量提供总价估算(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99290元;同时,各检测项目的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对应的单价预算限额(详见检测项目明细)。若报价总价或任一单项报价超出上述规定,则该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3.报价文件须包括:有效报价清单(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CMA或CNAS资质证书及认证范围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服务承诺、过往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4.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六、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6:00截止。
报名方式:请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uanqwe@qq.com。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6:00截止。
开启文件:2026年8月17日16:0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健康街11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联系人:崔卉芸,联系电话:185481469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评定方式
采购人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址:新城区健康街11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崔卉芸
联系电话:18548146963
电子邮箱:shuanqwe@qq.com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制剂中心
2026年8月12日